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物业管理企业如果把资源分散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必然会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采用专项服务外包的模式,则有利于企业集中资源,选择自己专长的领域,形成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也正因为如此,选择服务供应商的好坏,会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企业外包业务的成功与否。
按照物业管理企业的通常做法,在确定外包服务项目后,首先要进行的工作就是市场调查,然而据实际情况来看,这一准备阶段的考察工作,也是物业管理企业容易出现把握偏差的环节之一。原因在于,很多物业管理企业都会忽略对外委服务供应商的前期市场调查和现场参观考察,认为真正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业务招阶段,虽然想法不错,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却往往不能真实反映被考察单位的实际情况与业务能力。
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
的物业服务是社区、楼盘的“内涵”。然而,目前我们身边因物业服务“差意”,引起居民无法“安居”的事依然很多。《条例》的正式实施,无疑为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及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曾有人戏称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仅次于“婆媳”矛盾。他们之间为何矛盾重重?诚然,有一部分业主确实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存在欠费不交、随意破坏房屋结构、占用损害公用设备空间等不良甚至行为。然而,物业公司因处理不当,给业主造成各类不必要的麻烦也是将双方矛盾恶化升级的主要原因。物业公司如果将自己与业主的关系对立化,不将业主看作被服务的对象,而将业主看作被管理的对象,这就很难消除双方的“对抗”状态。业主如果将物业公司看作黑心商家,不支持、不理解物业公司的工作,处处与物业公司对着干,双方矛盾势必会越来越深。双方没完没了如此“互相伤害”,结局只能两败俱伤。